新能源工程事业部巴彦淖尔市区域******风电项目******-****-**#项目场内道路、平台复耕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年**月**日发出招标公告,****年**月**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区域******风电项目******-****-**#项目
标段名称:场内道路、平台复耕工程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场内道路复耕(含错车道):场内道路保留 ** 宽道路作为风电场运维道路,其余道路进行复耕;其他沟渠埋管填方部分在整体施工完成后,拆除**宽检修道路外的管涵,进行复原;占地恢复原状,清除厚度满足验收要求,若为草场,还需考虑耕植土回填,且表面平整至与周边草场地面标高*致;*周植被恢复以及弃土场的表土覆盖及植被恢复;错车道完全复耕,复耕技术要求同场内道路复耕技术要求。施工过程应符合环保水保要求;复耕须满足项目部和政府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并完成办理政府相关验收证明手续。
2.机位平台复耕:平台面层填料拆除,平台保留检修道路宽**,作为长期道路连接风场道路与风机基础,复耕后要求清除全部填料,若为草场还应需考虑回填部分耕植土,直至表面平整至与周边农田地面标高*致。拆除弃方施工现场应满足环保水保要求。其他要求同道路复耕部分。复耕须满足项目部和政府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并完成办理政府相关验收证明手续。
3.集电线路临时施工道路复耕:集电线路架空线路以及地埋线路相关施工临时道路占地恢复原状(完全复耕),清除厚度满足验收要求,若为草场,还需考虑耕植土回填,且表面平整至与周边草场地面标高*致;*周植被恢复以及弃土场的表土覆盖及植被恢复。施工过程应符合环保水保要求;复耕须满足项目部和政府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并完成办理政府相关验收证明手续。
4.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的施工协调工作、民事赔偿工作、解决阻工(如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造成破坏的补偿,道路使用、自身施工机械运输过程中穿越线路、障碍物、公路(含各种道路)等的协调通行工作,永久征地外的施工期间临时租地、材料机具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等补偿;
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发包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不限于地下水管、电缆、燃气管道、光纤等所有地下设施)损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对甲方已租地未能及时施工造成的*次征地由乙方负责;
6.所涉及场内道路、平台复耕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废料(不仅限于山皮石、废渣、涵管等)自行处理,并符合环保水保要求。
7.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产生的阻工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8.与本工程有关的清表、土石方清运及场平、水保等工作。
9.本标段内乙方自行承担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用水、照明、供电、通信、交通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属设施;
(3)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4)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
(5)临建及临时设施的租地、协调、费用由乙方负责。
**. 配合甲方完成环评、水保、项目整体并网、质监、安评、后期性能试验的手续办理,其它手续由分包人负责。
**.其他:本合同范围未具体列举,但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合同草案中已约定的工程内容及尾工处理项或作为*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考虑到的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同样属于本标段内的工程范围。
若有界定不清之处,解释权在甲方。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元
*、中标结果公示期
自****年**月**日-****年**月**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请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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