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补遗文件(**号)
日期:****-**-**
成都市新都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新都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补遗文件(**号)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 **日**时**分前。”调整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 **日**时**分前。”
2、将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3.4.1第**页 “★投标保证金 注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分之*,但最高不得超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致。”调整为“★投标保证金 注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分之*。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致。”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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