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监狱罪犯检验外送服务采购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简易程序进行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采购浙江省第*监狱罪犯检验外送服务,服务期1年,预算金额**.8*元。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病理、遗传、分子生物学、微量元素、***筛查、免疫、生化、微生物等专业实验室,能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包括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4年6月**日至****年6月**日(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 下午:**:**-**:**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花台路***号永安集团)
采购文件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售后不退。
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报名资料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箱标题栏中注明所参加的项目名称,报名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
*、响应截止时间:***4年6月**日上午**:00
*、响应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花台路***号永安集团)3楼。
*、评审时间:***4年6月**日上午**:00
*、评审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花台路***号永安集团)3楼。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
响应人应于***4年6月**日**:**前将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
缴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其他事项:
1、响应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病理、遗传、分子生物学、微量元素、***筛查、免疫、生化、微生物等专业实验室,能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响应人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省第*监狱
联系人:*** 联系电话:****-8*******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新区白龙桥
(*)采购代理机构:**************
发售获取文件:俞浩
项目联系人(负责人):俞浩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花台路***号永安集团
(*)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 ****-********
**、本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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