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项目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概况
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项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项目工程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特征:公寓房装修。
建设地点:上海市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某部公寓房标准化装修项目工程。
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8)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9)投标人(牵头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级建筑师资质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师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工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标段的投标。③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④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并加盖企业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设计服务的单位业绩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方式:现场资料审核通过后现金支付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双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双方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牵头主体的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双方资料);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双方资料);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双方资料);
(7)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双方资料)
(8)投标人(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设计人员*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双方资料);
(9)投标人(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可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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