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代县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代县县城东部,雁靖大街(*里铺钢材市场)以北,紫塞街(规划路)以南,凤山路(规划路)以西 | ************ | ************* | 拟在代县县城东部,雁靖大街(*里铺钢材市场)以北,紫塞街(规划路)以南,凤山路(规划路)以西建设代县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量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压缩处理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办公生活区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生活垃圾压缩处理规模为****/d(其中大件垃圾处理量为***/a),餐饮垃圾处理规模为***/d。该项目已取得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严禁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事故水池,在厂区地势最低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垃圾渗滤液、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洗罐废水、除臭系统排水经厂区处理工艺为“预处理+高效中温****厌氧罐+*级**+*沉池”、处理能力****/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起经市政管网排入代县污水处理厂;车辆冲洗废水经*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可以用于绿化、厂区及道路降尘洒水;全厂废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所有车间采用全封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车间废气;生活垃圾处理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臭系统(植物除臭液洗涤+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废气经碱洗反应+吸收液微雾吸收+生物除臭后经***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吸收液微雾吸收+生物除臭后经***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级标准,有组织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压榨机分离杂物、污水处理站及洗车平台污泥与转运站垃圾*起预处理后送去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油水分离产生的粗油脂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灯管、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本项目建设的垃圾转运站。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颗粒物0.***/a。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年2月**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年3月1日至****年3月**日;报纸公示****年3月1日和3月2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年5月**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 | |||||||
公示时间:****年6月**日-****年6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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