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泽中央公园外立面应急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泽中央公园外立面应急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宏泽中央公园外立面应急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3建设规模:小区内两栋楼体改造面积*****.**平方米,共***户。
2.4计划工期:****年 ** 月 **日至 ****年 ** 月 ** 日,总工期:**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控制等全面责任,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元:设计: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相关类似业绩(提供类似业绩合同);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
3.2.2设计负责人(可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国家*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年**月至****年**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其他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3.4.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运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含外埠企业***家)被评为不合格企业,其中:黑龙江省华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含外埠企业**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参与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 ** 月 **日 **时 **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年 ** 月 **日 **时 ** 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市民大厦)*楼开标室。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9.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招 标 人:***************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字街 ***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日 期:****年**月**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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