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埇桥区****年度残疾人阳光家园“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埇桥区爱心老年公寓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南路芳园4巷
成 交 金 额(元):******.**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埇桥区****年度残疾人阳光家园“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埇桥区残联为辖区服务对象购买提供日间照料的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方),并与服务方签订合同。服务方的服务对象为**名年满**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服务方营按照每人不超过****.**元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具体服务,可重复累积,据实结算;总计服务支出**.***元(含服务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服务方以在机构提供各类便民服务的形式给服务对象服务,但不得以直接发放现金、各类有价证券等方式。 服务要求:为埇桥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购买日间照料服务(服务对象共计**名)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号楼,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浍水东路福利巷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号楼****室
联系方式: 吴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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