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次招标项目为洛阳市第*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共*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每年最后*个月经医院相关部门综合考评合格后签订下*年度合同。
3、预算金额:*******.**元/年。
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洛阳市第*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 | 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号****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
1 | 洛阳市第*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 | 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每年最后*个月经医院相关部门综合考评合格后签订下*年度合同。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简洁,姚利朋,张军营,邵麦顿,赵鹏辉,石宝谊(采购人代表),贾胤聪(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中州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楼
联系人:***、刘增南、侯凯歌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增南、侯凯歌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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