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排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标准;负责编制县城排水专项规划和年度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并指导、监督规划、计划的执行;负责编制庐城规划区排水设施管养计划;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的运营监管;负责运营养护经费的审核;负责审查城区排水户的排水许可;负责监督庐城规划区污水提升泵站、中水泵站、雨水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庐城规划区排水设施水质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排水许可及防洪设施范围内进行非防洪工程建设许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重大排水项目方案和技术审查;参与全县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庐城规划区防洪组织、协调、调度等工作;负责庐城城区范围内的河道及公园生态补水、雨污水管网养护、排水许可、污水厂监管、城市排涝等工作。城区范围内的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公共绿地市场化招标范围,排办负责督查考核;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厂的选址、设计、施工、运维的管理考核工作。